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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计算机网络防范病毒传播的通知

关于做好计算机网络防范病毒传播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地区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与扩散,保障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的网络空间安全与数据资产安全,现结合深圳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的实际情况,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防范意识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当前网络空间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复杂性,将防范计算机病毒传播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病毒防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全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强化技术防护,构筑安全屏障

  1. 部署专业安全软件:各单位应积极采用在深圳本地研发、符合国家标准、经过权威认证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如终端防病毒系统、网络入侵检测/防御系统(IDS/IPS)、高级威胁防护(ATP)平台等,构建覆盖终端、网络、边界的立体化防护体系。
  2. 确保软件及时更新:建立严格的软件更新管理制度,确保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尤其是防病毒软件的特征库与引擎保持最新状态,以应对新型病毒与变种威胁。
  3. 加强访问控制与隔离:严格落实网络分区、访问控制列表(ACL)、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安全策略,对关键业务系统与核心数据实施重点保护,减少病毒横向移动的风险。

三、规范日常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1. 严格介质与下载管理:禁止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控制从互联网下载未经认证的软件与文件。所有外来文件须经防病毒软件扫描后方可打开或使用。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定并执行定期的全网病毒扫描与漏洞排查计划,及时发现并清除潜在威胁,修补安全漏洞。
  3. 做好数据备份:建立健全重要数据定期备份机制,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存储与快速恢复能力,以最大限度降低病毒攻击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健全应急机制,提升响应能力
各单位须制定并完善针对计算机病毒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事件报告、分析研判、隔离处置、系统恢复、溯源调查等流程。一旦发现病毒传播迹象或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向深圳市相关网络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五、加强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
鼓励各单位利用深圳在信息安全领域的产业优势,积极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宣传与技能培训。可联合本地优秀的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组织专题讲座、技术沙龙或攻防演练,提升内部技术人员的安全运维水平,培养高素质的网络安全专业人才。

六、推动产业协同,共建安全生态
支持并鼓励深圳本地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研发更高效、更智能的病毒防范产品与解决方案。倡导政企协同、行业联动,共享威胁情报,共同构建主动防御、可信可控的深圳网络安全产业生态。

防范计算机病毒传播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各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部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为深圳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网络安全基石。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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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13 10: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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